2016年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领导提出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市环保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做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之一,逐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程序、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16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切实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环保工作依法行政水平,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及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按时完成本局文件信息的清理、文件属性划分及主动公开信息上网发布等工作。对本局所产生的信息,均按要求进行保密审查,确定信息属性,对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更新。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我局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局环境信息中心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2、结合我局实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433条,其中组织机构1条、规范性文件6条、其他文件22条、政务动态24条、行政执法37条、办事指南4条、财政预决算4条、信息公开报告1条、其他信息334条。另外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54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6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51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22条。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我局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环保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对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均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本年度没有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四、存在问题
2016年,我局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工作中有所进步,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和随着人民群众对环保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对自身利益的关切和表达意识不断增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更新还需进一步加快,依申请公开信息还需进一步深化和规范
五、改进方法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督促各股室及时提供相关业务信息,确保应公开事项公开到位。
2、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注重局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专栏运行状况、信息链接的有效性、信息更新时效等,准确、及时、有效、全面地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信息公开质量。
3、规范依申请公开。分析和梳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和答复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取到政府信息。
2017年1月12日